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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民法问题研究
作 者: 吴劲夫
导 师: 蒙晓阳
学 校: 西南政法大学
专 业: 民商法学
关键词: 活体器官 器官移植 人格权 物权
分类号: D923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9年
下 载: 524次
引 用: 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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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活体器官移植是医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迄今为止已经成为了很多重症病人的福音,而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给民法带来了挑战。如未成年人能否成为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是否应该将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和受体限制在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之间,人体器官的法律属性如何,能否实现人体器官的商品化,供体作为人格权的主体捐献人格的物质载体的法律依据何在,如何能够阻却医疗机构实施摘取行为和植入行为的形式违法性等等。而目前理论界对上述问题的论述均有不足之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因而,对以上诸问题从民法给予明确的回答,对完善我国活体器官移植的立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采用了比较、例证的方法,从活体器官移植的法理基础入手,充分说明其民事法律关系,深入分析探讨了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和在活体器官移植中对供体和受体的保护问题,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立法状况,在明确我国活体器官移植立法的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活体器官移植的意见。论文一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活体器官及器官移植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活体器官及器官移植在医学及法学上的概念界定,在介绍不同地区的不同立法界定的同时,明确提出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所采用的概念,然后简要的介绍了活体器官移植的历史发展和在伦理上所遇到的困境,最后说明我国建立活体器官移植制度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活体器官移植行为的法理基础。该部分按照活体器官移植的主体的不同而分类探讨了各种主体进行器官移植的法理基础,明确了供体捐献自身的活体器官的法理基础在于其拥有身体权,能够实现对自身的支配;医疗机构能够实施活体器官的摘取和植入等具有明显的形式违法性的行为的法理基础在于:无论是活体器官的摘取行为还是植入行为都是一种合法行为,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并得到了受害人的同意;受体之所以能够接受原本承载供体人格的载体作为自己人格的载体部分,是由于其拥有法律所赋予的生命健康权。第三部分,活体器官移植的民事法律关系。首先,文章将活体器官移植的主体界定为供体、受体和医疗机构,并深入分析可以成为主体的自然人或者组织的资格。其次,重点阐述了活体器官移植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中的人体器官的法律属性,将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进行类型化论证,详细的介绍了各种相关的学说,并最终将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与其是否与人体脱离联系在一起,论证未与人体脱离的活体器官是属于人格的一部分,而与人体脱离的活体器官在自体移植中属于人格的一部分,在异体移植中属于物。最后,该部分简要的介绍了活体器官移植中各方主体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第四部分,活体器官移植的立法思考。该部分是在前述的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活体器官移植的立法进行了相应的评议和提出相关的设想。首先,简要且有选择地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活体器官移植的立法现状,对于一些重要和优秀的立法进行了一定的阐述;然后,重点论述了我国活体器官移植立法存在的主要缺陷,指出的缺陷主要包括人体器官捐献的绝对无偿原则不利于扩大器官的来源、供体任意撤销权的规定容易损害受体的利益、对受体的限制具有不合理性、对民事责任的简陋规定不足以规范各方的民事责任和未明确无效器官移植的法律后果。最后,在分析了存在的主要缺陷并借鉴了国际组织、国外和我国境外各地区的立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活体器官移植法律法规的意见,主要包括应该将活体器官移植与尸体器官移植合并立法、适当扩大活体器官捐献受体的范围、建立活体器官捐献的激励制度、明确供体和受体的民事责任主体地位和应明确规定无效器官移植后果。本文研究的重点是第二、三、四部分,即明确了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阐释了各种主体进行活体器官移植的民法理论依据和对我国活体器官移植立法的缺陷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研究的难点在于由于目前国内学者大多都是将活体器官移植置于尸体器官移植后进行附带的论述,故可供参考的文献大多都只是对活体器官移植的民法问题进行简要的说明,并未详细的论证相应的问题。而且,对于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各学说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却均未能说清楚问题的本质。文章研究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方面,将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区分为未脱离人体的活体器官与已经脱离人体的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在后者,笔者认为应该区分活体器官移植的种类而对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进行不同的界定,即在自体移植中是人格要素的一部分,而在异体移植中属于物。第二,在活体器官移植的供受体方面,主张应该放宽要求,将在一定条件下的非亲属之间的活体器官移植纳入合法的范畴,而不应该将供体和受体限制在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第三,在活体器官捐献的激励制度方面,建议建立一个器官移植基金,以解决现实中由于器官移植而产生的各种诸如医疗费用的承担、供体的后续医疗保障等问题。第四,在明确各方的责任方面,不应该仅仅规定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在活体器官移植中,供体和受体的民事责任同样存在,并且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而应该明确的规定供体、受体和医疗机构在活体器官移植过程中所应该承担的各种民事责任。活体器官移植所产生的民法问题众多,且大多都属于高深理论范畴,限于文章的篇幅和本人的学识水平,文章仍存在以下的不足之处:第一,没有全面的从民法各方面对活体器官移植的问题进行论述,仅仅选取了一些切入点进行浮浅的分析和论证;第二,由于资料有限,对于国外的一些优秀立法没有完全掌握,对其介绍和借鉴也显得不深入;第三,对于活体器官移植的立法意见也仅限于理论上的论证,其可行性也是在理论上的可行,在实践中还要加以适用才能明确是否能够切实的与现实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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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内容摘要 4-7 Abstract 7-12 引言 12-14 一、活体器官及器官移植概述 14-21 (一) 活体器官及器官移植的概念界定 14-16 (二) 活体器官移植的历史发展及其伦理反思 16-19 (三) 我国建立活体器官移植制度的意义 19-21 二、活体器官移植的法理基础 21-28 (一) 供体捐献器官的法理基础 21-24 (二) 医疗机构进行器官移植的法理基础 24-26 (三) 受体接受器官的法理基础 26-28 三、活体器官移植的民事法律关系 28-40 (一) 活体器官移植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8-30 (二) 活体器官移植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30-37 (三) 活体器官移植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7-40 四、活体器官移植的立法思考 40-54 (一) 活体器官移植的立法现状 40-43 (二) 我国活体器官移植立法存在的主要缺陷 43-47 (三) 关于完善我国活体器官移植立法的思考 47-54 结语 54-55 致谢 55-56 参考文献 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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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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