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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及其司法审查
作 者: 宋涛
导 师: 方世荣
学 校: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专 业: 宪法与行政法
关键词: 行政主体 学理解释 司法审查
分类号: D922.1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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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法律解释是连接法律规范与具体事项适用的桥梁,没有法律解释就没有法律的有效适用。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系,只有部分国家机关有立法、司法、行政的法律解释权,但大量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具有这种权力,在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对法律规范未作解释或者解释过于原则时,行政主体就面临着许多具体法律规范涵义不明确、如何适用不明确的问题,而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又必须对法律规范加以适用,此时行政主体就必须对法律规范作出自己的理解后加以适用,这就形成了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就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的含义和如何具体适用所作的理解性说明。目前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法的正式法律解释研究相对较多,却极少有人关注和研究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作一番探讨,希望能引起对此问题的关注与思考。本文分四章来讨论我国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及其司法审查。第一章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现象分析。首先,界定行政主体学理解释是研究的逻辑起点,笔者先界定法律解释和行政解释,再界定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内涵和特点。其次,为了研究的深入和论述的展开,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进行了分类。最后,从行政执法和司法审查两个方面阐述了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效力。第二章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首先,从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弥补法律的漏洞和保障行政执法顺利进行两个角度论证了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合理性。其次,阐述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存在违反法律本意、解释随意性和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进而指出不正确的行政主体学理解释会破坏行政法制统一、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影响法律的正确理解和正确实施等危害。最后,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分析我国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司法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三章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实施司法审查的必要性。首先,概括介绍法律解释问题司法审查。其次,从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的要求这三个方面论述我国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司法审查之必要性。最后,介绍美国和德国对法律解释的司法审查的有关做法,以此启发如何构建我国的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司法审查制度。第四章构建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司法审查制度。首先,借鉴美国和德国的有关实践,结合我国的实际做法,具体构建了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尊重行政主体正确解释原则这三大司法审查原则。其次,确立了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司法审查范围、司法审查标准和司法审查强度。再次,根据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特点和我国的当前做法,笔者认为我国应采取附带式审查方式,并对此进行了阐述。最后,阐述了法院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司法审查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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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中文摘要 2-4 Abstract 4-8 序言 8-14 一、问题的提出 8-9 二、研究意义 9-10 三、研究现状 10-12 四、论文结构 12-14 第一章 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现象分析 14-21 第一节 法律解释 14-15 第二节 行政解释 15-17 第三节 行政主体的学理解释 17-21 一、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内涵和特征 17-18 二、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种类 18-19 三、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实际效力 19-21 第二章 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 21-26 第一节 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合理性 21-22 一、弥补有权机关法律解释的空缺点 21 二、保障行政执法顺利进行 21-22 第二节 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22-24 一、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存在的问题 22-23 二、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存在的危害 23-24 第三节 我国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司法监督缺失 24-26 第三章 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实施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26-33 第一节 对法律解释的司法审查概述 26-27 第二节 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实施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27-29 一、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 27 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27-28 三、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的要求 28-29 第三节 域外经验 29-33 一、美国对法律解释的司法审查 29-30 二、德国的法律解释的司法审查 30-33 第四章 构建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司法审查制度 33-46 第一节 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司法审查的原则 33-36 一、合法性原则 33-34 二、合理性原则 34-35 三、尊重行政主体正确解释原则 35-36 第二节 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司法审查范围、标准、强度 36-40 一、司法审查范围 36-37 二、司法审查标准 37-39 三、司法审查强度 39-40 第三节 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提起司法审查的方式 40-41 第四节 对行政主体学理解释的司法审查处理 41-46 一、请求有权机关作出正式解释 42-43 二、确认行政主体学理解释合理正确并肯定其效力 43-44 三、确认行政主体学理解释违法、不合理并不予适用 44 四、就行政主体学理解释提出相关司法建议 44-46 参考文献 46-49 后记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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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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