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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与管制之间
作 者: 李宪普
导 师: 张文显;徐显明
学 校: 吉林大学
专 业: 法学理论
关键词: 金融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条件 适合性原则 信息不对称理论 证券市场 金融机构 管理层 优势地位 金融管制
分类号: D922.28
类 型: 博士论文
年 份: 2006年
下 载: 501次
引 用: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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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自由与管制的良性关系应当是和谐的钟摆,动态的平衡,理性的考量和选择。在当今中国,如何通过权利配置来设定金融自由与金融管制的边界,是金融法律理论与实践的重要课题,更是作为理论法学重要分支的法经济学的核心课题之一。本文试图从金融管制中的金融交易管制入手,在对接法学价值理论和经济学市场失灵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金融管制实践,借助交易成本理论和不对称理论模型,在法经济学的理论层面提出如下权利配置思路:金融交易管制的目的,应当是促进金融自由;金融交易管制的基本手段应当是在交易成本约束下的不对称管制,即纠正信息不对称的信息披露制度、内部人交易管制,纠正判断能力不对称的适合性原则、反悔期制度,纠正谈判能力不对称的退出交易选择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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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导论 10-16 第一章 金融交易管制——促进金融自由的不对称管制 16-42 第一节 金融交易管制的理论与实践 16-30 一、金融管制的理论研究 16-19 (一) 市场失灵理论关于经济活动管制的基本观点 16-18 (二) 市场失灵理论对于金融管制必要性的解释 18-19 二、金融管制的实践与发展 19-26 (一) 金融管制的目的——促进金融自由 19-21 (二) 金融管制的对象——从金融业管制到金融交易管制的演化 21-26 三、金融管制的限度 26-29 (一) 金融管制应当以抑制或消除市场失灵的因素为限度 26-27 (二) 金融管制的成本约束 27-29 四、本节结语 29-30 第二节 法学者视野中的金融交易管制 30-42 一、金融交易风险的种类与分配原则 30-34 (一) 金融交易中的风险种类划分 30-31 (二) 金融交易管制对金融交易风险的分配原则 31-34 二、金融交易管制在法学理论上的表现 34-39 (一) 传统合同法对于金融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 34-36 (二) 金融交易管制——权利与义务的重新分配 36-39 三、金融交易管制的法学研究路径 39-41 (一) 注重“卖方当心”理念的必要性 39-40 (二) 金融交易管制的法学研究路径——旨在恢复“契约自由”的不对称管制 40-41 四、本节结语 41-42 第二章 信息不对称与金融交易管制 42-125 第一节 信息披露制度及其界限 42-88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存在的必要性 43-63 (一)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内容 44-46 (二) 关于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存在原因的理论分析 46-55 (三) 以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制为例 55-57 (四) 证券市场之外的其他金融商品的信息披露义务 57-63 二、交易成本理论与信息披露义务的边界 63-76 (一) 界定信息披露义务边界的必要性 64-69 (二) 确定金融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界限的标准 69-72 (三)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义务的界限——案例分析 72-76 三、信息披露义务与保密义务的冲突与解决 76-87 (一) 信息披露义务与保密义务的冲突 76-7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与保密义务冲突解决的一般性原理 79-82 (三) 一般原理的具体运用 82-87 四、本节结语 87-88 第二节 内部人交易管制及其界限 88-125 一、信息不对称与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管制 89-106 (一) 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管制规定 89-93 (二) 信息不对称与内幕交易管制的必要性 93-100 (三) 内幕交易管制的边界 100-106 二、信息不对称与证券市场之外的内部人交易管制 106-122 (一)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法律管制 106-110 (二) 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管制的必要性 110-114 (三) 金融交易效率与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法律管制界限 114-122 三、本节结语 122-125 第三章 判断能力不对称与金融交易管制 125-164 第一节 适合性原则 125-144 一、适合性原则的各国立法概述 125-129 (一) 美国的“适合性原则”立法概况 126-127 (二) 欧盟的“适合性原则”立法概况 127-128 (三) 日本的“适合性原则”立法概况 128-129 二、适合性原则的法律管制的必要性 129-137 (一) 适合性原则的法律管制的理论基础 129-131 (二) 适合性原则与中国现有制度之间的关系 131-135 (三)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中国的推介——案例分析 135-137 三、适合性原则的法律管制限度 137-143 (一) 适合性原则是一项管制措施而非民事责任规定 138 (二) 不同风险程度的金融商品应采取不同的“适合性”标准 138-140 (三) 对不同的客户群采取不同的“适合性”标准 140-143 (四)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有利于实施适合性原则的内部审查制度 143 四、本节结语 143-144 第二节 反悔期制度 144-164 一、反悔期制度的立法概述 144-147 (一) 美国的反悔期制度 144 (二) 欧盟及欧洲国家的反悔期制度 144-145 (三) 日本的反悔期制度 145-146 (四) 我国澳门地区的反悔期制度 146-147 二、反悔期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必要性 147-160 (一) 反悔期制度的理论基础 147-150 (二) 在中国引入反悔期制度的必要性 150-154 (三) 反悔期制度与中国现有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154-160 三、反悔期制度的限度 160-163 (一) 可适用反悔期制度的金融商品种类的限度 160-162 (二) 反悔期制度不适用于专业投资者 162-163 四、本节结语 163-164 第四章 谈判能力不对称与金融交易管制——以单方改变交易条件的法律管制为例 164-192 一、单方改变交易条件的现象与争论 164-170 (一) 以银行卡收费为代表的单方改变交易条件的社会现象 164-166 (二) 关于银行单方面改变交易条件的社会争论 166-168 (三) 单方改变交易条件的法律分析 168-170 二、谈判能力不对称与“单方改变交易条件”法律管制的必要性 170-181 (一) 法律管制的理论基础 170-174 (二) “单方改变交易条件”法律管制的具体措施和理由 174-181 三、单方改变交易条件法律管制的必要性——两个例证 181-187 (一) 强制要约收购法律管制 181-184 (二)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的法律管制 184-187 四、单方改变交易条件法律管制的限度 187-191 (一) 单方改变交易条件法律管制限度的一般原理 187-188 (二) 贷款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案例分析 188-191 五、本章结论 191-192 结语 192-196 参考文献 196-203 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成果 203-205 论文摘要(中文) 205-210 论文摘要(英文) 210-216 后记 2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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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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