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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
作 者: 瞿崎
导 师: 刘宪权
学 校: 华东政法学院
专 业: 刑法学
关键词: 合同诈骗罪 司法界定 罪数 单位犯罪 犯罪数额 担保
分类号: D924.3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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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合同诈骗案件是一类比较常见、多发的经济诈骗案件,具有危害严重、手段多样、主体多元、案情复杂等特点。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严重危害性及其日益猖獗的主要原因。 认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当把握的要点包括:主观上具有合同诈骗的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外延和内涵;造成被骗人损失的结果。利用“合同陷阱”造成对方违约并收取违约金的行为、超出合理比例的所谓负债经营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间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发生想象竞合的情况下应按票据诈骗罪论处;为对合同诈骗罪与行贿罪的牵连犯正确定罪量刑,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修正。行骗人与被骗单位有关人员互相勾结共同通过签订、履行合同诈骗该单位财物的行为应区分情况分别按照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论处。行骗人利用被骗单位有关人员的失职行为通过签订、履行合同诈骗该单位财物的,应当对行骗人、被骗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各自触犯的罪名定罪。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且经单位集体研究或由单位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犯罪行为。在审理涉及单位的合同诈骗案件时刑事责任主体的正确确定。在合同诈骗罪的未完成形态中,一般应以合同标的额作为犯罪数额;在合同诈骗罪的完成形态中,应以犯罪造成的直接损失数额作为犯罪数额。对于连环合同诈骗,其犯罪数额应以受骗人因合同诈骗行为遭受的最终损失数额作为诈骗数额。行骗人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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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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