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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死刑的存废
作 者: 杨多
导 师: 李威
学 校: 大连海事大学
专 业: 法律
关键词: 死刑 传统法律文化 死刑保留 重构 死刑观
分类号: D924.1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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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据统计,截至2006年,世界上已有129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还有68个国家或地区保留死刑。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却有高达95%的民众反对废除死刑。中国死刑到底何去何从?不论是死刑保留派还是死刑废除派已经从死刑的威慑功能、预防功能、人道主义、社会契约、罪行等价原则、刑法经济性等多个角度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大量论证。但将两派的论证略加对比分析则不难发现,对垒分明的废除死刑论者和保留死刑论者提出的理由针锋相对,他们往往基于同样的事实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两派之争始终相持不下。为此,本文作者试图从法律文化角度进行探讨,以期给中国死刑存废问题的解决以启迪。死刑作为一种刑罚,是法律制度的一部分,除了由经济决定,受政治影响外,还深深打上了文化的烙印。法律文化是法律现象的精神部分,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决定的、在历史进程中积累下来的并不断创新的有关法和法律生活,特别是权利和义务的群体性认知、评价、心态和行为模式的总汇。如果不考虑支撑其后的法律文化,不尊重民众对待死刑的态度,死刑制度将无法得到民众的尊重、肯定、认同和遵守,其功能将大打折扣。本文从公权至上、复仇观念、刑罚报应观念等几个内容入手,剖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认为死刑在中国具有深厚的民族情结,符合民意,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同感,仍有其进步意义。所以,中国在目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应保留死刑。若立即废除将脱离社会背景,不可能真正表达社会需求,反倒可能引发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的安定和谐造成不利影响。中国要想顺利废除死刑,必须营造全新的法律文化,重新构建中国民众的死刑观,提高人们的尊重权利、尊重生命的意识。通过政治领袖的引导和学者的启蒙等方式促进中国的法律文化会向着文明的方向发展,为死刑的最终废除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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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摘要 5-6 Abstract 6-9 引言 9 一、中国死刑存废的理论争议 9-11 (一) 死刑废除派的主要观点 9-10 (二) 死刑保留派的主要观点 10 (三) 分析与评价 10-11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死刑保留 11-20 (一) 公权至上与死刑保留 11-16 1.公权至上的产生根源 11-12 2.公权至上的表现形式 12-13 3.公权至上导致死刑崇拜 13-16 (二) 复仇观念与死刑保留 16-17 1.复仇的概念和来源 16 2.复仇产生原因 16-17 3.复仇观念需要死刑存在 17 (三) 刑罚报应与死刑保留 17-20 1.刑罚报应的思想基础 18-19 2.刑罚报应观念的法则 19-20 3.刑罚报应观念需要死刑存在 20 三、中国死刑的走向 20-25 (一) 从严格限制到最终废止 20-21 (二) 相应死刑观的重构 21-25 1.立法者的制度完善 21-22 2.学者观念对社会的启蒙和引导 22-23 3.法官适用死刑数量的限制和减少 23-24 4.媒体对公众舆论的建构与引导 24-25 5.人民道德文化水平的提高 25 结论 25-27 参考文献 27-30 致谢 30-31 研究生履历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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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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