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 >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
国际投资争端中最惠国待遇适用扩大化问题研究
作 者: 汪宇婧
导 师: 莫世健;焦杰
学 校: 中国政法大学
专 业: 国际法
关键词: 最惠国待遇 国际投资条约 争端解决程序 国际仲裁
分类号: D996.4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1年
下 载: 146次
引 用: 0次
阅 读: 论文下载
内容摘要
国际投资领域,最惠国待遇概括来说是指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实行的待遇不低于其已经给予或将给予第三国投资者的待遇。目前有效的投资条约,对最惠国待遇标准能否扩张适用于投资争端解决的程序事项未作明确规定,因此对此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均存在困境和争议。本文运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主要从理论、实践方面,对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对争端解决程序的影响和我国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理论方面对一般意义及国际投资领域中的最惠国待遇的基本含义、适用范围等进行了分析,回顾了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起源,以典型案例“Maffezini v. Spain”案为主要切入点,讨论最惠国待遇扩张适用于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的问题产生过程及随之而来的理论上的模糊和争议,对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加以界定;第二部分从ICSID的仲裁实践入手,对支持和反对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的观点和理由进行归纳,并对争议的一些焦点问题比如条约的解释方法、对优惠的认定等进行了探讨;第三部分以现有的投资条约中的程序事项的规定为基础,分析了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对争端解决程序适用的影响;第四部分立足我国缔约实践,提出采取防范措施的建议,包括在立法中明确我国的立场,根据缔约国家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规定,同时关注条约溯及力的问题,运用溯及力原则对最惠国待遇的扩大适用加以限制,提高自身参与国际争端解决的能力,以降低因条约规定不明给我国际投资活动带来的风险。
|
全文目录
摘要 4-7 引言 7-9 第一章 最惠国待遇适用扩大化的理论困境 9-21 一、通常意义的最惠国待遇 9-10 二、国际投资领域中的最惠国待遇 10-13 (一) 国际投资领域最惠国待遇的一般内涵 10 (二) 国际投资领域最惠国条款适用范围的差异 10-13 三、最惠国待遇适用扩大化问题的产生 13-19 (一) 最惠国待遇在适用扩大化问题产生前的发展 13-15 (二) 最惠国待遇适用扩大化进程中的特例 15-16 (三) 最惠国待遇适用扩大化的第一个案例 16-17 (四) 最惠国待遇适用扩大化的界定 17-19 四、小结 19-21 第二章 最惠国待遇适用扩大化的实践困境 21-32 一、支持扩大化适用的案例及理由 21-24 (一) 争端解决的程序权利属于给予投资者的待遇 21-22 (二) 争端解决程序事项属于条约项下的事项 22-23 (三) 扩大适用最惠国待遇更符合投资条约的宗旨 23 (四) 应同等对待争端解决程序性事项条款 23-24 二、反对扩大化适用的案例及理由 24-27 (一) 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实体事项 24-25 (二) 扩大适用最惠国待遇违反公共政策 25-26 (三) 扩大适用最惠国待遇违背缔约者真意 26-27 (四) 扩大适用最惠国待遇导致当事人选购条约 27 三、对支持和反对方争议焦点的反思 27-30 (一) 对条款解释方法的反思 27-29 (二) 对“优惠”认识的反思 29-30 四、小结 30-32 第三章 最惠国待遇适用扩大化对争端解决程序的影响 32-40 一、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对争端解决方法的影响 32-36 (一) 投资条约关于争端解决方法的不同规定 32-33 (二) 争端解决方法的选择 33-35 (三) 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对争端解决方法选择的影响 35-36 二、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对仲裁时间期限的影响 36-37 (一) 投资条约关于时间期限的不同规定 36 (二) 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对时间程序的影响 36-37 三、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对仲裁员选择的影响 37-39 (一) 投资条约关于仲裁庭组成人员的不同规定 37-38 (二) 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对仲裁员选择的影响 38-39 四、小结 39-40 第四章 对中国关于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的理解及建议 40-47 一、中国的投资条约对最惠国待遇适用对象的规定 40-41 (一) 相关的投资和活动 40 (二) 投资进入后的活动及措施 40-41 (三) 投资许可及有关事项 41 (四) 投资及投资收益 41 二、中国的投资条约对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 41-42 (一) 救济方式 41 (二) 仲裁的可选择性 41-42 (三) 适用的仲裁规则 42 (四) 提交仲裁的时间规定 42 三、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问题对中国的重要性 42-43 四、中国应对最惠国待遇扩大适用的防范措施 43-46 (一) 根据缔约对方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立场 43-44 (二) 立法上明确相关规定 44-45 (三) 引导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 45 (四) 提高参与国际争端解决的能力 45-46 五、小结 46-47 结论 47-48 参考文献 48-50
|
相似论文
- ICC国际仲裁院在我国所作裁决的承认和执行,D997.4
-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A Comparisoj between the Law and Practice in Pakistan and China,D997.4
- 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投资待遇问题研究,D996.4
- 投资条约法律关系探究,D996.4
- 文化财产国际争议解决机制研究,D997.4
-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体制改革,D996.4
- 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改革研究,D996.1
- 国际投资法中投资定义研究,D996.4
- 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其“搭便车”问题,F743
- 国际投资条约中东道国利益的法律保护研究,D996.4
- 美国外交政策中的区域主义因素,D871.2
- 论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第三方权利,D996.1
- CEPA框架下香港与内地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D922.281
- 域名抢注法律规制研究,D923.4
- 美国对华人权政策与理想主义,D871.2
- 论克林顿政府对华经贸政策,F757.12
- 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研究,D922.28
- 多边贸易体制下非歧视原则的适用与“同类产品”的定义问题研究,D996.1
- 论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D912.29
- 论NAFTA与WTO规则的冲突与协调,D996.1
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国际法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投资法
© 2012 www.xueweilun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