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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代理制度在我国的冲突与融合
作 者: 司伟伟
导 师: 汪渊智
学 校: 山西大学
专 业: 民商法学
关键词: 间接代理 隐名代理 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 行纪
分类号: D923.6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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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用: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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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两大法系基于不同理论基础建立了不同的代理制度,在经济贸易迅速发展的今天,代理制度在各自不同社会文化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代理法理论的发展大体存在着两种形式,一是在建国后至我国《合同法》颁布前,我国坚持大陆法系的传统模式,将代理的概念局限在直接代理的范围内;另一种形式则是以《合同法》的颁布为契机,我国开始基于实践中经济发展的需要,引进了英美法系的隐名代理和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但是这种制度的引进没有和我国原有的代理制度框架相融合,引起了理论界对此强烈的讨论。本文在对两大法系间接代理制度理论和实践发展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剖析两种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文化价值对代理制度的影响,借鉴国际代理法和区域立法上的优秀做法,针对我国间接代理制度存在的冲突,提出完善的对策,以期对我国《民法典》制度过程中对统一代理立法提供有益的探索。本文的正文主体共分为四个部分。一、两大法系间接代理制度之冲突。在介绍大陆法系一般理论的基础上,分别选取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法国、德国、日本和瑞士介绍间接代理制度在这些国家的表现。介绍英美法系代理的基础理论,之后详细分析了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和隐名代理两种代理形式。在此基础上采取横向比较的方法,在代理法律设置、法律效果的归属、代理权的产生、价值取向四个方面分析两大法系间接代理存在的差异。二、间接代理制度在国际立法及区域立法上的融合。介绍国际代理法上的《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海牙公约》及欧洲统一立法过程中的《欧洲合同法原则》和《欧洲民法典草案》在两大法系间接代理制度方面融合的表现,分析其利弊,进行有益的借鉴。三、我国对间接代理制度的移植及面临的理论困境。介绍我国对间接代理制度的移植,以及由此引发的间接代理制度在我国理论上的困境。我国应该立足本土特色,融合两大法系的间接代理制度,采取广义立法的形式,缓和显名主义的拘束。四、我国间接代理制度在立法上的冲突及完善建议。笔者从间接代理制度我国现行立法《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上的冲突入手,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及设想未来《民法典》中间接代理制度的设置。本文采取比较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从理论及实证两方面分析两大法系间接代理制度在我国的冲突,借鉴国际立法及欧盟立法的优秀做法,最后提出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更加真实的反映经济生活中的代理现状,我国在代理的概念上应当适当扩大代理的含义,缓和显名主义的僵化,将我国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形式都在代理的含义中有所体现,使得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下,《民法典》中既能反映民事代理,也能涵盖商事代理的范围。当今《合同法》的发展,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合同关系由传统的双方关系逐渐演变成多方关系,因此在保持大陆法系行纪制度独立性的同时,在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完善委托人的介入权和第三人的选择权,满足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需要,增加代理人的披露义务,满足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在未来《民法典》的设置上,按照大陆法系总则分则的设置方法,在总则中使代理独立成章,规定代理的一般规则、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三节,统一我国的代理立法。对于特别的代理形式采取特别规范的形式另行制定单行法进行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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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摘要 8-10 ABSTRACT 10-12 引言 12-14 一、两大法系间接代理制度之冲突 14-28 (一) 大陆法系间接代理制度 14-19 1. 代理理论概述 14-15 2. 间接代理的理论与实践 15-19 (二) 英美法系间接代理制度 19-24 1. 代理理论概述 19-20 2. 间接代理的理论与实践 20-24 (三) 两大法系间接代理制度之差异 24-28 1. 法律设置方面 24-25 2. 法律效果的归属 25-26 3. 代理权的产生方式 26 4. 价值取向方面 26-28 二、间接代理制度在国际立法及区域立法中的融合 28-35 (一) 国际立法中的间接代理 28-31 1. 《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 28-29 2.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29-30 3. 《海牙代理公约》 30-31 (二) 欧盟立法中的间接代理 31-35 1. 《欧洲合同法原则》 31-32 2. 《欧洲民法典草案》 32-35 三、我国对间接代理制度的移植及面临的理论困境 35-40 (一) 我国对间接代理制度的移植 35-36 (二) 理论上的困境 36-39 1. 区别论与等同论共存 36-37 2. 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违反 37 3. 对法律行为理论的违反 37-38 4. 对合同相对性原理的违反 38-39 (三) 小结 39-40 四、我国间接代理制度在立法上的冲突及完善建议 40-48 (一) 我国间接代理制度在立法上的冲突 40-43 1. 在《民法通则》上的冲突 40 2. 在《合同法》上的冲突 40-43 (二) 我国间接代理制度之完善建议 43-48 1. 在《民法通则》上的完善 43-44 2. 在《合同法》上的完善 44-46 3. 在未来《民法典》中间接代理的设置 46-48 结论 48-49 参考文献 49-51 攻读硕士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51-52 致谢 52-53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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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民法 >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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