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 >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
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作 者: 薛睿心
导 师: 王小萍
学 校: 山西财经大学
专 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关键词: 生态补偿 流域生态补偿 法律机制
分类号: D922.6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4年
下 载: 1次
引 用: 0次
阅 读: 论文下载
内容摘要
论文的研究背景是由于水流域沿岸的生态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随着人类对水流域的不断开发和利用,我国许多地区流域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为了实现流域生态系统的恢复,充分发挥流域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职能,无论如何,流域生态补偿关乎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论文宗旨在于凭借全国性的立法方式构建完善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之法律规范。有鉴于此,论文对流域生态补偿展开了理论和实践的双重研究,以期通过了理论论证,并且分析了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的利弊得失,在借鉴国外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制经验之基础上,希望提出有益于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之更趋于完善的一些对策和建议。整体上而言,首先,介绍了生态补偿的概念、流域生态补偿的定义,综合了生态学、经济学和法哲学的三个学科的研究成果,以生态系统平衡理论、经济外部性和环境正义理论作为了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石。其次,论文采取了比较研究的方法论,从不同的流域生态补偿的具有差异的三个角度,分别介绍了几个代表性的国家的模式,指出了遵循市场化交易、政府主导、跨区域协调支付的三种模式。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分别指出了这三种模式的利弊得失对于我国有什么样有意义的启示。再次,是关于现有制度的现状与不足的分析。在此,论文剖析了我国目前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之立法现状及其不足之处,并且在分析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在各地区的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论文创新性地提出了具体法律制度的对策和建议。具体包括了要在观念上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法律原则,特别是要坚持“受益者负担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公众民主参与的原则。还提出了关于流域生态补偿的资金支持的,对现有转移支付制度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总之,论文的内容主要是着重地针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制缺陷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的具体制度性的对策。
|
全文目录
摘要 6-7 Abstract 7-9 目录 9-12 第1章 引言 12-16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13 1.1.1 研究背景 12 1.1.2 研究意义 12-13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3-14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4-15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15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或基本框架) 15-16 第2章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理论 16-21 2.1 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 16-17 2.2 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17-19 2.2.1 生态系统平衡理论 17 2.2.2 经济外部性理论 17-18 2.2.3 环境正义理念 18-19 2.3 小结 19-21 第3章 国外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经验及启示 21-25 3.1 国外流域生态补偿模式 21-23 3.1.1 市场化的贸易补偿模式 21-22 3.1.2 政府主导的市场补偿模式 22 3.1.3 跨区域协调支付方式 22-23 3.2 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启示 23-24 3.2.1 因地制宜地建构流域生态补偿管理模式 23 3.2.2 建构协同合作的流域生态补偿管理模式 23-24 3.3 小结 24-25 第4章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5-31 4.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立法现状 25-26 4.1.1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5-26 4.1.2 地方层面的法规和政府规章 26 4.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模式 26-28 4.2.1 不予补偿模式 26-27 4.2.2 上级政府纵向补偿模式 27 4.2.3 上下游政府横向补偿模式 27-28 4.3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凸显的问题 28-30 4.3.1 缺乏法律层面的长效机制 28-29 4.3.2 流域补偿资金匮乏 29 4.3.3 流域生态补偿方式单一 29-30 4.3.4 地方政府之间缺乏通力合作 30 4.4 小结 30-31 第5章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31-42 5.1 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立法原则 31-34 5.1.1 受益者负担原则 31-32 5.1.2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原则 32-33 5.1.3 坚持政府协同治理原则 33 5.1.4 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 33-34 5.2 流域生态补偿的补偿主体、对象 34-35 5.2.1 流域生态补偿的补偿主体 34 5.2.2 流域生态补偿的补偿对象 34-35 5.3 补偿资金的来源 35-37 5.3.1 加大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35-36 5.3.2 加大省际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36-37 5.4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科学界定 37-39 5.4.1 补偿根据生态受益地区的生态效益为基准 37-38 5.4.2 以受益与受损的生态效益差额作为补偿基准 38 5.4.3 以生态重建成本作为补偿标准 38-39 5.5 完善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方式 39-41 5.5.1 资金补偿 39-40 5.5.2 技术补偿 40-41 5.5.3 实物补偿 41 5.6 建立生态补偿纠纷解决机制 41 5.7 小结 41-42 结论与展望 42-43 1、结论 42 2、展望 42-43 参考文献 43-46 一、著作类 43 二、论文类 43-46 致谢 46-47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47-48
|
相似论文
- 人为季节性河流水量恢复的生态补偿研究,X143
- 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研究,X36
- 论差别生态责任,D922.68
- 青岛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研究,X51
- 我国西北地区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法律研究,D922.64
- 我国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D922.6
- 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的法律规制,D922.64
- 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D922.62
- 莫莫格保护区英台油田生态补偿方案研究,X171.4
- 民间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救助法律机制研究,D922.29
- 生态难民的救济与保护,D998.2
-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X171.4
- 贵州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F205;F224.32
-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资本运营与生态补偿耦合机制研究,F127;F224
-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法律机制研究,F832.51
- 辽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与分配模式研究,X321
-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D922.62
- 我国集体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研究,F326.2
- 我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D922.63
- 循环经济的生态补偿机制与制度安排,X321
- 陕南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X171
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 2012 www.xueweilun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