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 >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

“去行政化”抑或“强化行政化”

作 者: 肖建丰
导 师: 庞凌
学 校: 苏州大学
专 业: 法律
关键词: 司法权 司法改革 行政权 行政化 去行政化
分类号: D926.2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7年
下 载: 479次
引 用: 0次
阅 读: 论文下载
 

内容摘要


法院制度行政化已经成为了司法公正的妨碍性因素之一,由于长期以来对司法权定位不清,导致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角色定位频频出现错位现象,故而法院体制的去行政化成为了司法改革的议程之一,遗憾的是,由于长期的历史积弊、政治体制等因素的限制,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反而出现了加强行政化的一些改革措施。这一现象的存在反映了决策者对法院系统和行政系统不同的制度逻辑缺少基本的了解和理解,造成了一些改革措施自相矛盾。在认清了法院体制及司法改革加强行政化的弊端之后,司法改革应坚定地按照去行政化的路线进行,防止行政化趋向。本文从现象观察的角度直观地分析了法院体制行政化现象、法院体制行政化的弊端及今后司法改革过程中应采取的对策和态度,并对法院机制的合理化模式作了展望。

全文目录


中文摘要  3-4
Abstract  4-6
导论  6-9
一、我国司法改革的价值目标  9-12
  1、实现司法公正,倡导社会正义  10
  2、确立法律权威,树立公民的法律信仰  10-11
  3、消除司法腐败,建立精英化的法官队伍  11-12
二、我国近年来法院制度改革行政化的主要表现  12-27
  (一) 法院角色定位与错位——以司法权行政权的区别为中心  12-18
  (二) 法院体制行政化具体表现  18-27
三、我国法院制度改革行政化的原因分析  27-33
  (一) 传统对法院制度改革行政化的影响  27-30
  (二) 政治制度改革的滞后阻碍了法院制度去行政化的改革  30-33
四、法院制度改革强化法院行政化趋势的危害  33-38
  (一) 法院制度改革行政化导致司法丧失独立性,也必然影响法院作为中立裁判机构的中立性  33-34
  (二) 法院制度改革行政化导致司法不公,必将导致社会缺乏法律信仰  34-36
  (三) 法院制度改革的行政化会使行政权的干预进入司法领域,导致司法腐败  36-38
五、去行政化——司法改革应当如何作为  38-43
  (一) 建立法院作为独立审判机关的制度逻辑,解除地方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制约  38-40
  (二) 改革现行司法管理体制,实现真正的法官独立  40-43
六、法院机制的合理化模式(代结论)  43-46
参考文献  46-51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51-52
后记  52-53
详细摘要  53-55

相似论文

  1. 农村环境侵权行为行政救济研究,D922.68
  2. 信访与司法权的冲突与协调,D926
  3. 我国刑事法庭证人作证的问题与完善,D925.2
  4. 论我国行政程序的完善,D922.1
  5. 我国司法行政化问题检视,D922.1
  6. 论集中审理的构想,D925.1
  7. 论我国检察权的司法性根基及其司法化改革,D926.3
  8. 论中国语境中的法官能动性,D926.2
  9. 论司法公信力,D926
  10. 论个人信息保护中行政权的界限,D922.1
  11. 乡村治理的转型:从行政化治理到社区化治理——A村的经验,D422.6
  12. 破解高校管理“行政化”问题的对策研究,G647
  13. 检察权性质的法理学分析,D926.3
  14. 司法权异化问题研究,D926
  15. 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建构,D925.2
  16. 民事司法改革中非正式开庭研究,D925.1
  17. 司法能动主义及其在中国的发展,D926
  18. 我国民事制裁制度的问题及改革设想,D923
  19. 论法院院长的正当职权,D926.2
  20. 成都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研究,F321.1
  21. 反思“司法民主化”,D926.2

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司法制度 > 法院
© 2012 www.xueweilun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