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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研究

作 者: 陈高县
导 师: 刘芝祥
学 校: 中国政法大学
专 业: 诉讼法学
关键词: 执行救济 执行行为 案外人 执行机关 债务人异议 第三人异议 强制执行程序 当事人 执行异议 强制执行措施
分类号: D925.1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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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执行救济制度概述。首先,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入手,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执行救济的不同概念,提炼相同点,比较不同点,对执行救济概念进行深入的探讨,并得出自己的结论。然后,分析执行救济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事实基础。其中,执行救济的理论基础是从权利救济、权力制约和社会安定和谐三方面进行分析的;事实基础则是民事执行机关的执行瑕疵,执行瑕疵包括执行程序瑕疵和执行结果瑕疵。最后,对执行救济制度的价值和功能做简要的分析。第二部分是执行救济方法的比较和分析。从执行救济概念的外延可知,执行救济分为程序性执行救济和实体性执行救济。对于程序性执行救济,从其主体、事由、方法和影响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并对德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进行比较和分析;实体性执行救济包括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于这两种异议之诉,则主要从他们的法律性质、异议事由、程序和后果四个方面,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和论述。第三部分是我国的执行救济制度。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救济制度的规定,其实只有一种,即我国《民事诉讼法》208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执行异议制度。在明确了执行异议的概念后,对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对异议的审查和处理过程以及执行异议的性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对我国现行的执行救济制度的分析中可以得知,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执行救济制度,我国目前的执行救济制度不但设置得不合理,而且存在某些空白。第四部分是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重新构建。我国现行的执行救济制度,不是靠“缝缝补补”就能解决问题的,而是要废除现有的执行异议制度,进行重新构建。由于执行机构的设置以及执行权的行使情况对执行救济制度的运行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在重新构建之前,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执行机构的设置以及执行权的行使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并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情况并对其改革提出自己的建议。“无以规矩,不成方圆”,重构执行救济制度,应当遵守程序性执行救济和实体性执行救济相区分原则、简化原则和与执行程序其他制度相配套原则。在以上三个原则的指导下,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具体设计应当包括:对于程序性执行救济,应当

全文目录


前言  10-11
第一部分 执行救济制度概述  11-24
  一、执行救济的概念及其性质  11-16
    (一) 执行救济的概念  11-15
    (二) 执行救济的性质  15-16
  二、执行救济制度的理论基础  16-18
    (一) 有权利必有救济  16-17
    (二) 权力的制约和限制  17-18
    (三) 社会安定和谐  18
  三、执行救济制度的事实基础  18-21
  四、执行救济制度的价值和功能  21-24
    (一) 执行救济制度的价值  21-22
    (二) 执行救济制度的功能  22-24
第二部分 执行救济方法的比较和分析  24-42
  一、程序性执行救济  24-30
    (一) 程序性执行救济的主体  24-25
    (二) 程序性执行救济的事由  25-27
    (三) 程序性执行救济的方法  27-28
    (四) 程序性执行救济的影响  28-30
  二、实体性执行救济  30-42
    (一) 债务人异议之诉  31-37
    (二) 第三人异议之诉  37-42
第三部分 我国的执行救济制度现状及评析  42-48
  一、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现状分析  42-44
    (一) 执行异议的概念  42
    (二) 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  42
    (三) 对异议的审查和处理  42-43
    (四) 执行异议的性质  43-44
  二、我国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反思  44-48
    (一) 总体上看,救济对象覆盖面狭窄,救济方法单一,思路混乱  44-45
    (二) 缺乏完善的案外人权利保护机制  45-46
    (三) 缺少程序性执行救济  46-47
    (四) 缺少对执行当事人权利的执行救济  47-48
第四部分 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重新构建  48-56
  一、关于执行机关的设置和执行权的行使  48-50
    (一) 其他国家和地区执行机关设置和执行权的行使情况之简要介绍及分析  48-49
    (二) 我国执行机关设置和执行权行使的现状及其改革  49-50
  二、重构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原则  50-51
    (一) 程序性执行救济和实体性执行救济相区分原则  50-51
    (二) 简化原则  51
    (三) 与执行程序其他制度相配套原则  51
  三、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具体设计  51-56
    (一) 程序性执行救济  51-53
    (二) 实体性执行救济  53-56
结论  56-57
参考文献  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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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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