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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异议之诉研究

作 者: 旷三三
导 师: 谭秋桂
学 校: 中国政法大学
专 业: 诉讼法学
关键词: 执行救济 第三人异议之诉 诉的性质 程序构建
分类号: D925.1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0年
下 载: 117次
引 用: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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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得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08年4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执行制度,其中重点对执行救济制度予以完善。新民事诉讼法第204条首次明确规定,第三人可以诉的方式对执行标的的错误执行请求法院救济,学者们大多认为这就是大陆法系上的第三人异议之诉(或称为案外人异议之诉)。由于这是一项新制度,在理论上,我国大陆学者的研究不多,在第三人异议之诉的诉的性质、构成要件、程序设计等问题上存在许多争议。德、日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虽对该问题有深入的探讨,但在诉的性质以及异议事由上仍有不同见解。在立法层面,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4条规定的通知》对新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予以了完善,但仍存在前置程序机械、起诉期限苛刻等问题。理论研究是立法的先导。本文先厘清了第三人的概念,明确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含义和构成要件,并具体区分了第三人异议之诉与执行救济、第三人异议之诉与声明异议、第三人异议之诉与债务人异议之诉等相关概念。在明确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本文对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性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历史的考察,对现有的六种学说予以了评析,进而提出了该诉并非传统的民事之诉,而属于特殊的诉讼类型,既涉及与执行债权人的私权争议,也涉及与执行法院的公权之争。在立法层面,本文回顾了第三人异议之诉从无到有的立法历程,肯定了其以实体救济解决实体争议的进步。同时,本文对现有的规定审慎考察,认为既有的规定存在三方面的不足,即前置程序机械、起诉期限苛刻、裁判机构待明确。为验证本文的观点,也为完善第三人异议之诉提供借鉴范本,本文考察了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由于各国制度共性大于差异,本文认为,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德、日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是可资借鉴的。基于上述的分析,本文主张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即修正机械的前置程序、放宽提起诉讼的期限、明确诉讼的裁判机构、协调相关的救济制度。对于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研究,本文仅限于法学的视野。但若希望避免“桔生淮北则为枳”的水土不服,该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执行环境的净化和改善,需要法律文化的协调与融合。

全文目录


内容摘要  4-8
引言  8-12
第一章 第三人异议之诉概述  12-26
  一、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含义  12-15
    (一) 第三人的含义  12
    (二)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含义  12-13
    (三)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3-15
  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性质  15-20
    (一) 关于第三人异议之诉性质的学说  15-16
    (二) 对于各种学说的评析  16-18
    (三) 关于性质的个人观点  18-20
  三、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立法评析  20-26
    (一)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立法回顾  20-22
    (二)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立法进步  22-23
    (三)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立法缺陷  23-26
第二章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比较法考量  26-35
  一、德国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  26-28
    (一)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适用范围  26
    (二)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当事人  26
    (三)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事由  26-27
    (四)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提起  27-28
    (五)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审理和裁判  28
  二、日本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  28-29
    (一)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适用范围  28
    (二)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当事人  28
    (三)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事由  28-29
    (四)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提起  29
    (五)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审理和裁判  29
  三、我国台湾地区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  29-32
    (一)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适用范围  29-30
    (二)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当事人  30
    (三)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事由  30
    (四)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提起  30-32
    (五)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审理和裁判  32
  四、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制度比较  32-35
    (一) 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制度共性  32-33
    (二) 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制度差异  33-34
    (三) 评价  34-35
第三章 完善我国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的构想  35-41
  一、修正机械的前置程序  35-36
  二、放宽提起诉讼的期限  36-37
  三、明确诉讼的裁判机构  37-38
  四、协调相关的救济制度  38-41
    (一)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之间的协调  38-40
    (二)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执行监督的协调  40-41
结论  41-42
参考文献  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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