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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任的合理性探析

作 者: 杨俊
导 师: 丁以升
学 校: 华东政法大学
专 业: 法学理论
关键词: 法律信任 法的价值合理性 法的形式合理性 法的强制力 公民不服从
分类号: D90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1年
下 载: 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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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法律信任何以是可能的?在很大程度上,它需要由法律的价值合理性、法律的形式合理性以及法律在实际运行中的执行情况这三个因素来决定。这是本文探讨法律信任合理性的主线。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对法律信任构成与法律信任合理性的综述,后面三个部分则从三个角度分别对法律信任合理性要素进行具体阐释。第一部分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其一,法律信任的内在构成应当如何剖析?这是后文进一步探析法律信任合理性的基础。其二,通过对法律信任内在构成的考察,得出了法律信任的三个合理性基础,即法律的价值合理性、法律的形式合理性和法律的强制力属性。第二部分论述了法律正义与法律信任的密切关联。法律的生命力来源于它的正义属性,并且,只有当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相结合时,人们才会在心理上认同法律,从而接受法律。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结合是有限的,因此必须以一种理性的态度来看待法律正义。第三部分围绕形式理性法的合法性向度来论证法律信任的可能性。通过对韦伯法律形式合理性理论的考证,笔者进而得出传统法律形式合理性理论的局限性。而要克服这一合法性危机,只有借鉴程序主义法律范式的思想,通过建立法律共识来实现法律事实性与有效性的有机统一。惟其如此,人们忠诚于法律的信念才是稳固的。第四部分研究了法律运行中的另一重要层面,即公民不服从问题。之所以要对之专章单独论述,是因为其有别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以法律强制力属性来催生法律信任的机理。公民不服从是以对法律的不服从为中心,然而它又是有限的不服从,其实质是基于法律正义的不服从。通过对公民不服从的正当性分析,我们可以认为公民不服从是培养法律信任的一种内生型的力量,它不但有利于法律的不断进步,而且能增进人们对法律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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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法的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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