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 >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

作 者: 刘一博
导 师: 许桂敏
学 校: 郑州大学
专 业: 法律
关键词: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关系密切的人 犯罪构成
分类号: D924.392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0年
下 载: 31次
引 用: 0次
阅 读: 论文下载
 

内容摘要


2009年公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2009年10月两高确定本罪罪名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本罪是在反腐的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产生的,社会各界对本罪寄予了较高期望。然而,在一个法治国家,罪刑法定是最基本的刑法原则,打击犯罪、预防腐败,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刑法惩罚方面,否则,将会造成罪刑擅断,将会出现侵犯人权的状况,那将是刑法的不幸与法治的悲哀。本文正是基于如何正确理解适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角度出发,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探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的一些基本问题。除了引言之外,本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概述。探讨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背景,从国内形势与国际形势两个方面阐述了将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纳入刑法中的必要性和国际刑法趋势。通过本罪与受贿罪、影响力交易罪的比较,本文认为本罪在概念上可以界定为与公务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与自己亲近的当权者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与自己亲近的当权者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当权者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情节较重的行为。第二部分: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本文认为,本罪侵害的客体应当是复杂客体。基于本罪行为的复杂性和主体的特殊性,本罪主要侵害了两方面的利益。一方面是公务员职务的公正性,即公务员本应公正执法,但是由于受到关系密切的人的影响,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本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公务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次要客体是社会的公平竞争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公务员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为主体时表现为:通过公务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与自己亲近的当权者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当权者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二是离退干部或者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为主体时表现为:“利用该离退干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本文认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不存在间接故意。第三部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在于,公务员利用其影响力受贿的,构成受贿罪。非公务员利用其影响力受贿的,构成本罪。受贿罪的犯罪本质在于权钱交易,而本罪的犯罪本质并不是权钱交易。介绍贿赂罪是行为人明知某人欲通过行贿谋求公务员的职务行为而向公务员提供该信息或向公务员引见该行贿人的行为。行为人在介绍贿赂罪中充当中间人的角色,行为人并不是利用自己的权力,而是利用了公务员的权力。对于这样的情况,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行为人与公务员确实具有密切的关系,对公务员具有影响力,并且收取了请托人的财物,即使其没有为请托人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也应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既遂认定;如果行为人事实上与其所称的公务员并没有密切的关系,而谎称对公务员具有影响力,并收取或者索取钱财的,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的,应以诈骗罪认定处理。共犯关系的梳理,关键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知情。

全文目录


内容摘要  4-6
Abstract  6-9
引言  9-10
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概述  10-13
  1.1 立法背景  10-11
    1.1.1 国内反腐斗争的形势需要  10-11
    1.1.2 联合国反腐公约的影响  11
  1.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  11-13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13-34
  2.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  13-16
    2.1.1 客体的一般理论  13-14
    2.1.2 本罪的客体  14-16
  2.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16-19
    2.2.1 本罪客观行为的本质特征  16-17
    2.2.2 本罪的交易条件  17
    2.2.3 本罪的交易对象是财物  17-18
    2.2.4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  18-19
  2.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  19-32
    2.3.1 影响力界定  19-20
    2.3.2 近亲属的界定  20-23
    2.3.3 其他与自己亲近的当权者关系密切的人之界定  23-30
    2.3.4 离退休干部之界定  30-32
  2.4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  32-34
    2.4.1 主观方面的一般理论  32-33
    2.4.2 本罪的主观方面  33-34
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认定  34-39
  3.1 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34-36
    3.1.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  34-35
    3.1.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区别  35
    3.1.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35-36
  3.2 共犯关系的梳理  36-39
    3.2.1 共同犯罪基础理论  36-37
    3.2.2 具体的共犯情形  37-39
参考文献  39-40
致谢  40-41
个人简历  41

相似论文

  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认定,D924.392
  2.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案例分析,D924.3
  3. 论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D924.1
  4. 受贿罪主体问题研究,D924.392
  5.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D924.3
  6. 论我国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及其法律规制,D924.392
  7. 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D924.3
  8. 论寻衅滋事罪,D924.3
  9.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问题研究,D924.392
  10. 危险驾驶罪研究,D924.3
  1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研究,D924.3
  12. 试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D924.3
  1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D924.392
  14.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客观方面的问题研究,D924.3
  15. 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924.392
  1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问题研究,D924.392
  17.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认定,D924.392
  18.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D924.392
  19. 国际犯罪构成论体系研究,D997.9
  20. 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924.392

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分则 > 贪污贿赂罪
© 2012 www.xueweilun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