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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研究

作 者: 刘华俊
导 师: 章武生
学 校: 复旦大学
专 业: 民商法学
关键词: 知识产权诉讼 知识产权法院 诉前禁令 诉答程序 商业秘密保持
分类号: D925.1
类 型: 博士论文
年 份: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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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与一般民事案件相比,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显而易见的特殊性。例如,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相对集中,通常由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甚至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案件审判组织相对特殊,不少国家采用五人组成的大合议庭;在专利案件民事侵权诉讼程序中,经常因当事人启动专利无效程序,而造成民事诉讼程序中止,所引起的突出问题是专利案件的诉讼效率低下,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原告通常需要寻求诉前禁令制度救济权利;商业秘密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则大都需要考虑实体权利的保密问题等等。因此,很有必要在研究知识产权诉讼基础理论的特殊个性及域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制度的改革实践基础上,结合我国知识产权诉讼的审判实践,有针对性地深入探讨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具体方案。笔者希望能够在该研究领域作出一些有益的探索。全文除导论外,共分六章,基本内容如下:导论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的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创新四个方面的内容。在该部分,笔者首先提出了在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存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法院越来越多,专业性不强,司法不统一、等诸多问题。其次,阐述了选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理论意义方面,本文引入域外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最新理念,澄清我国知识产权诉讼理论和实践中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建构、技术法官的设置、不同审理组织的采用、诉前禁令制度的建构与完善、诉答程序制度的建构与完善以及商业秘密保持制度的建构与完善等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实践意义方面,本文为我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改革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方案,并系统性的提出了建构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构想。再次,阐述了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诉讼的研究现状。最后,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1)笔者在考察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实践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司法审理资源的配置以及案源问题,提出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四个地方组建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了设置技术法官审理技术类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方案;(2)提出了审理简单的知识产权案件采用独任制审理组织并适用简易程序,比较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采用审理五人大合议制审理组织以及三人合议制与五人大合议制审理组织及适用程序的转换建构的思路;(3)系统性的提出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诉前禁令制度、诉答程序制度以及商业秘密保持制度的建构与完善构想。第一章知识产权诉讼的基础理论,主要对知识产权诉讼的基础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讨,以期为后文的研究提供和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在本章中,笔者首先从实体法角度探讨了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概括性称谓,各类知识产权的共性特征是知识产权案件区别于其他民事案件的标准,但权利之间的个性特征对纠纷是否得到公正解决影响很大,本文分析了影响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运行的主要因素,如权利取得的途径不同、权利专业性程度不同、权利受保护的期限不同以及权利救济不同等。然后,笔者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知识产权案件为例,探讨了知识产权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不足之处,从诉讼的适用范围广、案件审理质量高以及示范性强等方面总结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裁决解决方式的重要性;接着,笔者对知识产权诉讼的概念、特征与类型进行了分析,论述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因其复杂程度不同应当采用不同的审理组织并适用不同的审理程序。最后,笔者分析了知识产权诉讼的目的和功能,进一步阐明了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的理论依据。第二章域外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考察,主要对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和比较,从而为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方案。在本章中,笔者分别考察了美、英等英美法系国家和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凸显了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特殊个性。半个世纪以来,各国(地区)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简化诉讼程序、技术事实难以查明以及知识产权司法程序保护难等问题进行了改革,采取的措施各有特点。如在美国,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统一由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管辖,专利侵权诉讼中确定了解释权利要求属于法律问题;在英国,专利纠纷统一由专利法院或郡专利法院管辖,法官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主导作用得到了加强;在德国,对于专利局的决定、专利无效与强制许可发生争议而诉讼至法院的,由独立的专利法院管辖,专利无效案件采用五人制的大合议制审理;在日本,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也比较集中,并且对于复杂的案件,采用五人制的大合议制审理,东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配置了专门的技术调查官;在我国台湾地区,设立了独立的智慧财产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对于民事侵权中涉及专利无效的案件,由民事审判庭直接判断权利的有效性问题等。知识产权的特殊个性在世界范围内基本是相同的,这使得很多国家共同签订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各国(地区)对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所作改革,也有很大程度的相似性。本章考察并比较域外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分析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缺陷,为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提供决策建议。第三章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现状与存在问题的分析。在本章中,笔者首先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主体的现状与问题,主要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法院、审理法官、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诉讼中涉及到权利异议的审理主体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审理主体过多会出现司法不统一、办案质量不高、程序延迟等问题;然后,笔者讨论了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组织的现状与问题,认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千篇一律地采用三人合议制,不利于庭审效率的提高,且复杂案件的争议事实也不能得到有效查实。接着,笔者探讨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涉及的“二元”审理模式和“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分析了“二元”审理模式产生的原因及存在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不利于知识产权权利救济等缺陷;这部分笔者还分析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程序之间存在的根本性区别,总结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最后笔者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无法得到有效制止的现状,探讨了我国诉前禁令相关法律规定在程序保障、权利保护、程序救济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论述了我国诉答程序方面不合理的零散法律规定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所造成的诸多负面影响;阐明了现行商业秘密案件审理程序不利于商业秘密实体权利保护的诸多不合理之处。第四章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本章中,笔者首先从提高知识产权诉讼效率、实现知识产权诉讼司法公正、降低知识产权诉讼成本以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等方面论述了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然后,笔者分析了域外有关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特色以及可借鉴性,并建议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来推进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改革。笔者还从结合我国科技、政治、法律文化、司法资源的现实状态角度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的可行性。第五章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主体及审理组织的改革构想。在本章中,笔者首先提出了建构我国知识产权法院和设置技术法官的改革构想。在分析了学者已有研究成果及大量实证数据支持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四个地方设立知识产权案件一审法院;针对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技术争议焦点问题,笔者认为,受案法院应当配备技术法官来审理技术类的知识产权案件。然后,笔者提出了应当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不同种类来确定不同的审理组织,并适用不同的庭审程序。具体而言,简单的知识产权案件可以采用独任制组织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则应当采用五人制大合议制审理,其他普通难度的知识产权案件则可以采用三人制合议庭审理。第六章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及特殊审理程序的改革构想。在本章中,笔者首先分析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存在的交叉程序,其解决的是民事纠纷,救济的是民事利益,认为改革知识产权案件“二元”审理程序已经具备了基础性的条件,提出了在民事诉讼中可以直接判定知识产权权利有效性的裁判方案。然后,笔者根据知识产权容易受到侵犯、损失的利益难以弥补、救济情况紧急等特点,并考虑到法院错误签发诉前禁令命令的可能性,主张通过完善诉前禁令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听证程序来建构诉前禁令制度的审查程序,针对存在被申请人对法院签发诉前禁令不服的情况,提出了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救济方案;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经验相对丰富、经济基础较好等条件,并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案情的复杂性、专利权的推定有效性等因素,主张在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从完善诉答文书的格式、确立答辩失权制度等方面系统地建构诉答程序制度;针对商业秘密容易泄密的实体权利特点,主张在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从涉密诉讼请求的判定、涉密诉讼证据的举证与质证、涉密诉讼的裁判过程、涉密诉讼裁判文书的表述、涉密诉讼法律文书的存放与归档、涉密诉讼上诉审查内容等方面系统地建构商业秘密保持制度。

全文目录


中文摘要  7-11
Abstract  11-17
导论  17-25
  一、问题的提出  17-18
  二、研究的意义  18-19
  三、研究现状  19-22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  22-25
第一章 知识产权诉讼的基本理论  25-57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26-31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26-27
    二、知识产权的共性特征  27-28
    三、各类知识产权的特性  28-31
  第二节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  31-42
    一、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路径  31-34
    二、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中应考虑的因素  34-36
    三、知识产权诉讼裁判解决方式之重要性  36-42
  第三节 知识产权诉讼的概念与类型  42-50
    一、知识产权诉讼的概念  42-43
    二、知识产权诉讼的特征  43-46
    三、知识产权诉讼的类型  46-50
  第四节 知识产权诉讼的目的与功能  50-57
    一、知识产权诉讼的目的  50-54
    二、知识产权诉讼的功能  54-57
第二章 域外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考察  57-90
  第一节 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考察  57-64
    一、美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法院  57-60
    二、美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程序  60-62
    三、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评价  62-64
  第二节 英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考察  64-69
    一、英国知识产权诉讼体制  64-65
    二、英国专利案件的审理程序  65-66
    三、英国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技术事实审查  66-67
    四、英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评价  67-69
  第三节 德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考察  69-74
    一、德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法院  69-72
    二、德国专利无效审理程序  72-73
    三、德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评价  73-74
  第四节 日本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考察  74-81
    一、21世纪以来日本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简述  74-76
    二、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设立  76-78
    三、日本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特色  78-79
    四、日本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评析  79-81
  第五节 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考察  81-90
    一、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改革背景  81-83
    二、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法院  83-85
    三、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程序  85-86
    四、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评价  86-90
第三章 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90-114
  第一节 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主体的现状与问题  90-100
    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法院  90-95
    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法官  95
    三、专利权、商标权权利异议的最初审理主体  95-96
    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主体的问题  96-100
  第二节 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组织的现状与问题  100-102
    一、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组织的现状  100-101
    二、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组织的问题  101-102
  第三节 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的现状与问题  102-109
    一、知识产权案件“二元”审理模式的现状与问题  102-104
    二、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模式的现状与问题  104-109
  第四节 我国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规定存在的问题  109-114
    一、诉前禁令规定不合理  109-110
    二、诉答程序规定不合理  110-112
    三、商业秘密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不合理  112-114
第四章 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14-123
  第一节 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14-117
    一、提高知识产权诉讼效率的需要  114-116
    二、实现知识产权诉讼司法公正的需要  116
    三、降低知识产权诉讼成本的需要  116-117
    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  117
  第二节 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的可行性  117-123
    一、域外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改革成果可供借鉴  118-119
    二、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借鉴途径  119-120
    三、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借鉴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20-123
第五章 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主体及审理组织的改革构想  123-149
  第一节 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主体的改革构想  123-141
    一、知识产权法院现有建构方案之评析  123-125
    二、知识产权法院建构的案源条件  125-132
    三、知识产权法院的建构方案  132-136
    四、技术法官的设置  136-141
  第二节 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组织的改革构想  141-149
    一、简单的知识产权案件采用独任制审理组织并适用简易程序  142-145
    二、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采用大合议制审理组织  145-147
    三、独任制、合议制与大合议制审理组织及适用程序的转换设计  147-149
第六章 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及特殊审理程序的改革构想  149-174
  第一节 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的改革构想  149-154
    一、知识产权诉讼“二元”程序的改革基础  149-151
    二、民事诉讼中直接判定专利、商标权利有效性  151-154
    三、“二元”程序改革对庭审组成人员的特殊要求  154
  第二节 知识产权诉讼特殊审理程序的建构与完善  154-174
    一、诉前禁令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155-159
    二、诉答程序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159-167
    三、商业秘密保持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167-174
结语  174-176
参考文献  176-187
后记  18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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