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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再审程序

作 者: 赵安龙
导 师: 郭纪元
学 校: 中国政法大学
专 业: 诉讼法学
关键词: 民事再审程序 民事再审制度 民事诉讼法学 当事人 权力制约关系 职权主义 诉讼模式 发生法律效力 指导思想 检察院
分类号: D915.2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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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裁判进行司法救济,达到保障国家司法活动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确立以来,确实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驱导实体正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因其立法设计上的原因,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概念、特点、程序依据、历史发展以及比较国外一些国家再审程序特点的基础上,着重从分析我国再审制度的弊端入手,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进行重新构建。本文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再审程序的概述。介绍了再审程序的概念、特征、设立意义以及程序依据。它是社会基本理念、程序保障理论、权力制约关系的综合体现。本文从几个方面说明设立再审程序的必要性问题。第二部分是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与国外民事再审程序的比较。学习、借鉴外国民事诉讼法学中的有益成果是我们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方法之一。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的民事诉讼制度,在现代民事诉讼法学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本部分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德国民事再审制度、法国民事再审制度、日本民事再审制度、我国民事再审制度与上述各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比较与分析。通过比较,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上述各国民事再审制度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别,吸收有益的精华,为我所用。特别是在我国的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的今天,借鉴和吸收外国的诉讼经验是很有必要的。第三部分是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现状与反思。介绍了新中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发展,从中可以看出:长期以来,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是导致我国再审程序提起随意性大的主要原因。同时,介绍了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弊端。包括: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检察院抗诉引发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设计上的不足以及再审事由制定、审查上的不足。从而为重新构建较为严密的再审程序提供了可以借鉴的东西。第四部分是再审程序的重构。首先分析了重构应注意的问题。包括指导思想、当事人的处分权、裁判的终局性、司法权威等问题。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制定程序的基础,也是设计程序的依据。最主要的部分是对程序的重构。包括:指导思想、发动方式、再审事由以及审查、审理等有关问题的重构。重构的核心内容就是:限制法院、检察院发动再审的案件范围,建立再审之诉。使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转化。维护当事人的处分权,真正体现“私法自治”的原则。

全文目录


前 言  7-8
一、 再审程序的概述  8-11
  (一) 再审程序的概念、特征  8-9
  (二) 民事再审程序的法理依据  9-11
    1 、程序保障是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理论前提  9
    2 、救济制度是民事再审程序设置的基础  9-10
    3 、再审程序设置是权力制约的必然要求  10-11
二、 民事再审制度的比较研究  11-15
  (一) 德国民事再审制度  11-12
  (二) 法国民事再审制度  12-13
  (三) 日本民事再审制度  13
  (四) 比较与分析  13-15
    1 、引起再审程序的主体不同  14
    2 、再审事由不同  14
    3 、再审程序提起的期限不同  14
    4 、再审案件管辖法院有所不同  14-15
三、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现状与反思  15-25
  (一)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发展及现状  15-18
    1 、新中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发展简况  15-17
    2 、我国现行的民事再审程序的基本框架  17-18
  (二) 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反思  18-25
    1 、法院发动再审程序设计之不足  18-20
    2 、民事抗诉程序设计之不足  20-22
    3 、当事人申请再审不能必然地引发再审程序  22
    4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再审事由的缺陷  22-24
    5 、当事人申请再审审查工作上的不足  24-25
四、 重构民事再审程序  25-40
  (一) 重构民事再审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25-28
    1 、关于再审程序立法指导思想  25-26
    2 、关于再审制度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关系  26-27
    3 、再审制度与法院裁判的终局性  27-28
    4 、再审制度与司法(法院)的权威性  28
  (二)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具体构建  28-40
    1 、重构再审程序设置的指导思想  28-29
    2 、重构再审程序的发动方式  29-32
    3 、构建明确的审查程序  32-33
    4 、对民事再审的对象的限制  33-34
    5 、重构再审理由  34-37
      (1) 程序再审事由  34-36
      (2) 实体再审事由  36-37
    6 、审理  37
    7 、判决  37-38
    8 、民事再审改判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38-39
    9 、再审裁判的效力之完善  39
    10 、诉讼费用  39-40
结 语  40-41
参考文献  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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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法学各部门 > 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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