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 >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
受贿罪主体研究
作 者: 白宇
导 师: 吴双全
学 校: 兰州大学
专 业: 法律
关键词: 受贿罪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准国家工作人员 从事公务 立法缺陷 立法完善
分类号: D924.392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6年
下 载: 283次
引 用: 1次
阅 读: 论文下载
内容摘要
刑法规定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是其本质特征。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是罪刑法定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司法的要求。鉴于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的转型时期,加之立法的局限性和滞后性的制约,使得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难以把握,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对此存在较大分歧。笔者从国家机关、从事公务、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和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入手,界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结合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假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新闻出版单位的记者、编辑、国有医院的医生是否能够成为受贿罪的主体,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通过考察受贿罪主体立法的历史演变,对受贿罪主体的立法现状进行了反思和检讨。在此基础上,笔者建议通过修正受贿罪主体立法的价值取向,严格限定受贿罪主体的范围,对“从事公务”进行立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概念的替代等途径,完善受贿罪主体立法的缺陷。
|
全文目录
摘要 4-5 Abstract 5-7 前言 7-8 第一章 我国受贿罪主体立法的历史演变 8-14 第一节 1979年以前刑事法律关于受贿罪主体的规定 8-9 第二节 1979年以后刑事法律关于受贿罪主体的规定 9-14 第二章 对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主体规定的理解 14-28 第一节 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主体的范围 14-15 第二节 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逻辑关系 15-16 第三节 公务性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属性 16-19 第四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9-22 第五节 准国家工作人员 22-28 第三章 当前司法实践中关于受贿罪主体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8-33 第一节 “假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28 第二节 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单独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28-29 第三节 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能否单独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29-30 第四节 记者、编辑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的问题 30-31 第五节 国有医院的医生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31-32 第六节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32-33 第四章 我国受贿罪主体立法的反思与完善 33-40 第一节 受贿罪主体立法的反思 33-35 第二节 我国受贿罪主体立法的缺陷 35-36 第三节 受贿罪主体立法的完善 36-40 参考文献 40-43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43-44 后记 44
|
相似论文
- 受贿罪若干问题案例分析,D924.392
- 受贿罪主体相关问题研究,D924.392
- 网络赌博犯罪问题的研究,D924.3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探析,D924.392
- 论逃税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D924.3
- 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规制研究,D924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浅析,D924.3
- 受贿罪主体问题研究,D924.392
- 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之刑法学分析,D924.392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认定,D924.392
- 论刑事责任年龄,D924.1
- 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D926.34
- 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问题研究,D925.3
- 论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D922.291.91
- 股东派生诉讼法律制度研究,D922.291.91
- 论商业秘密的保护,D923;D924
- 保险利益效力研究,D922.284
- 论单位自首的司法认定及立法完善,D924.1
- 论辩护人妨害作证罪,D924.3
- 我国妨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法研究,D924.3
- 信用卡犯罪问题研究,D924.3
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分则 > 贪污贿赂罪
© 2012 www.xueweilun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