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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法律问题研究
作 者: 田玲玲
导 师: 周云
学 校: 昆明理工大学
专 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关键词: 环保NGO 法律困境 法律对策
分类号: D922.68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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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环保NGO发展非常迅速,逐渐成为环保领域内比较活跃的主体。面对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他们积极开展环保活动、提供环境服务,进而维护环境质量和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强化其在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作用。然而我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却遭遇诸多法律困境,不利于其健康发展及有效参与环境事务。本文立足于我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呈现出的“新动向与问题并存”的现状,进而详细分析了其参与环境事务所遭遇的法律困境,并提出保障我国环保NGO充分有效参与环境事务的法律对策。本文共有五部分:第一部分讨论了环保NGO的涵义、我国环保NGO兴起的历史条件、环保NGO存在、发展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所呈现出的“新动向与问题并存”的现状。第三部分详细地分析了我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所遭遇的法律困境,主要包括:获取适格主体地位的法律困境、资金保障的法律困境、权利保障的法律困境、有效监管的法律困境。第四部分对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部分国外立法经验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立法者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时有所借鉴。第五部分提出了保障我国环保NGO有效参与环境事务的法律对策,包括确保环保NGO简便获得法律主体地位、获取资金的多重法律保障、保障环保NGO权利的法律对策、健全多元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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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摘要 3-4 Abstract 4-8 引言 8-11 一、环保NGO概述 11-19 (一) 环保NGO的涵义 11-14 1. NGO(非政府组织)的涵义 11-12 2. 环保NGO的涵义 12-14 (二) 我国环保NGO兴起的条件 14-16 1. 环境状况严重恶化 14 2. 政治经济体制的变革 14-15 3. 国际、国外环保NGO的迅速崛起 15-16 (三) 环保NGO存在、发展的理论基础 16-19 1. 市场失灵理论 16 2. 政府失灵理论 16-17 3. 公共空间理论 17-19 二、我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的现状 19-26 (一) 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的新动向 19-22 1. 数量明显增加 19-20 2. 组织管理更趋规范 20 3. 参与环境事务的领域、开展环保活动的种类趋于多样化 20 4. 积极采取、参与环保联合行动 20-21 5. 逐步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21-22 (二) 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存在的问题 22-26 1. 公众、政府等对环保NGO的认知不足 22-23 2. 大量草根环保NGO没有适格身份 23 3. 资金严重不足 23-24 4. 缺乏有效监管 24-26 三、我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的法律困境分析 26-37 (一) 获取适格主体地位的法律困境 26-29 1. 双重审查制度的限制 26-28 2. 成员数量、活动资金的限制 28 3. 非竞争性的限制 28-29 (二) 资金保障的法律困境 29-31 1. 公平有力的政府资助制度缺失 29 2. 部分税收规定局限了环保NGO获取资金 29-31 (三) 权利保障的法律困境 31-33 1. 参与制度存在缺陷 31-32 2.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 32-33 (四) 有效监管的法律困境 33-37 1. 行政监管制度的缺陷 33-34 2. 社会监督制度的缺陷 34-35 3. 内部自我监管的法律规定严重缺失 35-37 四、对部分国外立法经验的考察 37-45 (一) 简便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立法模式 37-39 1. 美国——完全自由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模式 37 2. 英国——分类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模式 37-38 3. 德国——简便登记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模式 38-39 (二) 资金保障的立法经验 39-40 (三) 保障环保NGO诉权的环境公益诉讼模式 40-42 1. 美国环境公民诉讼 40-41 2. 德国团体诉讼 41-42 (四) 有效监督的立法经验 42-45 五、保障我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的法律对策 45-53 (一) 确保环保NGO简便获得法律主体地位 45-47 1. 实行分类登记获得法律主体地位 45 2. 取消双重审查制度,简化登记程序 45-46 3. 降低环保NGO成立登记的法定条件 46-47 (二) 获取资金的多重法律保障 47-49 1. 确立公平的政府资助制度 47-48 2. 明确规定环保NGO可从事收益活动 48 3. 实行符合环保NGO实际情况的计税规则 48-49 (三) 保障环保NGO权利的法律对策 49-51 1. 完善参与制度 49-50 2. 明确环保NGO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原告资格 50-51 (四) 健全多元的监督体制 51-53 1. 登记管理机关独立负担统一监管职责 51 2. 完善以公开、透明原则为基础的社会监督制度 51-52 3. 完善环保NGO自我监管的法律规定 52-53 结束语 53-54 致谢 54-55 参考文献 55-59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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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 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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